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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JB150.8A-2009軍用裝備實驗室環境試驗方法 淋雨試驗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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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JB150.8A-2009是我國國家軍用標準《軍用裝備實驗室環境試驗方法》中的第8部分,專門針對淋雨試驗進行規范。該標準代替了1986年版的GJB150.8,旨在更科學、更系統地評估軍用裝備在淋雨、吹雨、滴水等潮濕環境下的適應性和防護能力。標準不僅明確了試驗的目的和應用場景,還提供了試驗條件的剪裁指南,增強了標準的靈活性和實用性。
本標準適用于可能暴露于淋雨、水噴淋或滴水環境下的軍用裝備,尤其在貯存、運輸和工作狀態中可能遭遇此類環境的裝備。通過試驗,可以評估:
防護罩、殼體和密封件的防水性能;
裝備在遇水及之后的性能表現;
淋雨是否導致物理損壞;
除水裝置的工作效果;
包裝的防水能力。
需要注意的是,本標準不適用于腐蝕試驗、飛機風擋除雨裝置評估、壓力沖洗裝置評定等情況。
根據試驗目的和環境特點,標準提供了三種試驗程序:
適用于戶外無防護的裝備,模擬自然降雨伴隨風速的影響。
降雨強度:推薦為1.7 mm/min;
雨滴直徑:0.5 mm~4.5 mm;
風速:推薦18 m/s;
儀器要求:能產生規定雨滴尺寸和風速的淋雨設備,噴嘴或水分配器應布置合理,確保雨滴覆蓋試件所有暴露面。
適用于大型裝備,無法用程序I進行試驗時使用。
噴嘴壓力:最小276 kPa;
噴嘴布置:每0.56 m2至少一個噴嘴,距試件表面約48 mm;
儀器要求:形成方格噴淋網陣,確保表面全覆蓋。
適用于可能暴露于冷凝水或上表面泄漏的裝備。
滴水量:>280 L/m2/h;
滴水孔間距:20 mm~25.4 mm;
儀器要求:水分配器應覆蓋試件上表面,滴水高度確保水滴終速約為9 m/s。
試驗后,裝備需在標準大氣條件下進行恢復和檢測,以評估其功能狀態和水滲透情況。若水已滲入內部,需排空并測量滲水量,必要時進行功能檢查。
確定試驗程序、試件狀態、暴露面、持續時間、降雨強度、風速等參數;
在標準大氣條件下進行初始檢測,記錄基線數據。
程序I:預熱試件至高于水溫10°C,調節降雨強度和風速,暴露至少30分鐘,轉動試件使所有面均受淋;
程序II:用規定壓力噴淋每面至少40分鐘,檢查滲水情況;
程序III:滴水15分鐘,檢查上表面滲水情況。
檢查內部是否有游離水;
進行功能測試,記錄結果;
必要時進行濕熱試驗以驗證長期適應性。
水源:可使用當地水源,必要時可加入熒光染料輔助滲水點識別;
噴嘴與分配器:應能產生均勻的雨滴分布,確保覆蓋試件所有暴露面;
風源:程序I需配備風源,確保雨水能以一定角度撲打試件;
溫控裝置:用于預熱試件或調節水溫,滿足溫差要求;
檢測工具:用于測量滲水量、檢查功能狀態。
試驗順序:淋雨試驗宜在力學環境試驗后進行,以更好評估結構完整性;
試件狀態:應按實際使用狀態放置,不得使用密封膠帶等額外防護;
安全考慮:如發現水滲入,需先排空再通電測試,防止短路或安全事故;
結果判定:允許少量滲水(如每28000 cm3殼體不超過4 cm3),但不得影響正常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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